成都崇州恶犬伤人

蓓蕾遭横祸,爷娘泪湿巾。
官民揪后果,朝野析成因。
莫道宣传少,休言律令贫。
若无严落地,恶犬更伤人。

背景:

近日成都崇州区一小区,一 2 岁小女孩唐某刚被母亲带下楼,准备去幼儿园,突遭一无绳牵亦无人看管的黑色猎性犬疯狂扑咬,伤情严重,至今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,尚未苏醒。

针对此事,原因清晰,接下来只是狗主人是否寻得到、如何定责的问题,当然,物业可能也难辞其咎。

事发后,爱狗人士与喊打者再度阵营对立,在网上开展口诛笔伐,这不是第一次,也不是最后一次,只要养狗这件事还存在,被狗咬就是概率事件,无非是受害者谁而已。

针对养狗者,既然接受了法律赋予的权利,可以养狗,那么为何不履行起应尽的义务,管好自己的宠物呢?这些看起来显而易见的吊以轻心,明显就是违法的成本不高、相关部门及责任主体管理落实不到位造成的,这是关键环节。

狗就是狗,野性刻在基因里,尤其是烈性犬,但那些要因此杀光所有狗甚至狗主人的恨狗党也不必极端。狗之所以千百年来都存在,自然有其道理和用处,只是如今社会,豢养之人,你真的合格吗?若不配,请不要伸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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