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条

不公如晦夜,每每噬人心。
莫把青天盼,先声呐喊音。

背景:

大嫂高叶以 2 票之差惜败赵丽颖而与百花奖最佳女配失之交臂,泪洒后台让一众粉丝心疼不已。

“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”,这次没拿到,不代表实力不行,那是缘份没到。虽然没拿奖,但是“吕玲玲”让人记住了,她也好,大头扮演的韩明也好,听证阶段的陈述,既回肠荡气,又发人深省,既问自己,也问别人:

“老百姓要的很简单,就四个字,公平正义。”

“法,是为了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,而不是让好人为了正义付出的代价更大。”

“如果我们不能为他们带来希望,那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服?”

“我们办的不是案子,而是一个人的人生。”

“法律的权威来自于哪里?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?”

“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,一次错误的裁决,污染的是整个水源。”

“追求公平正义很难,难道让老百姓去承担这个代价吗?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吗?”

“法,不能向不法让步。”

掷地有声,多么铿锵的台词啊!

震聋发聩,多么痛心的呐喊啊!

为何如此使人心灵感到震撼?不就是因为太缺?不就是因为太多人缺了太久了?

抽离剧情,回到现实,又有多少所谓的“人民公仆”真正地“为人民服务”了?又有多少人,尤其是那些贪官污吏们、蝇营狗苟者,又已经背离“初心”多远了?

记得有人说过“立党为公”,貌似还有人说过“如果老百姓的温饱问题解决不了,那么执政合法性何在?”,这是多么地高屋建瓴!可是还是要问一句,虽然“民以食为天”,但这不代表这帮“刁民”只会吃和只知道吃,他们也有其他的需求,但显然“公平正义”是除了生死也就是吃之外最为重要的东西,既然连人民的生死都放在心上,又怎会少得了“公平正义”?

弄权者有之,弄文者亦有之,哪怕你的法律典籍条条框框多如牛毛,但如果落不到实处,喊第几条都没用。

回到老百姓,“公平正义”并不会自动降临,那都是争取来的,所以当遭受了不公时,必须要敢于发声,敢于争取,敢于斗争,当然,也要拿起法律赋予的“矛”和“盾”,会发声,会争取,会斗争。

回到当权者,说一千道一万,其实就一条,那就是“你的心里是否真正装着老百姓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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