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袋

秦桧当长跪,今朝何不同?
世间多口袋,需则化牢笼。

背景:

厦门一女子在精神病院呆了 10 年之后,终于重见天日,获得了自由。

人们常说度日如年,如果是精神没有问题,但又不得不呆在里面,想想都会让人绝望和窒息,又有多少原本没病的人也会有了病呢?

针对社会的批评,医院很委屈,说这个案例属于非自愿住院类型,按照规定,医院无法强制她出院,她也不能自行出院,必须得有人来办。

这个人是谁?可以是家属,也可以是有权的其他组织。

从医院的回复不难看到,逻辑就是:如果你是非自愿进来的,那么只要有权接你出去的人不同意,那么你的唯一出路,就是在这里等着,直到死亡那一天。

这个逻辑的背后,当真是“细思极恐”,这当中又有多少人性的可怕与法律的灰暗?

精神病不应当成为一个口袋,就装那些需要装进去或被装进去的人;精神病院也不应当成为一个牢笼,既锁住了身体,也囚禁了灵魂。

这个世界什么最可怕?是人心。最经不起考验的是什么?是人性。最可恶的是什么?是“莫须有”,对,就是那个口袋罪。

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们还有多少口袋仍在用?我们又比祖宗们多了多少新口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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