蝼蚁之恶
作恶寻常见,乌烟祸害深。
可怜连发指,冷血刺人心。
背景:
2024 年 6 月 21 日下午,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光明街与农艺路交叉口,57 岁的栗女士正与自己的电动车一起等候红绿灯,但她怎么也没有料到,此时命运的齿轮突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动。
40 岁的无业男郑某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相同路口,将栗女士撞倒在地,车上的副驾短暂开门迟疑一下后,车子突然又发动起来,二次碾压栗女士后并驾车扬长而去,最终导致原本或还有救的栗女士命归黄泉。
当地警方快速出去,迅速抓获肇事者,经抽血检测,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78.73mg/100ml,案件正在侦破中。
其实侦破应该只是走过过程,这货第一次撞人倒地,那叫交通肇事罪,二次见死不救还要故意开车碾压过去这叫故意杀人罪,再加上喝酒开车,至少 3 重罪叠加,性质之恶劣,如此之冷血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!
还有那个副驾上的人,开门后迟疑了一下,又关上门然后主驾就驾车逃离现场并碾人,这个副驾是否起到了帮凶的作用?
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事情让人唏嘘,尤其是面对强权的欺凌和压迫时,忍不住要为弱者发声,可是更为可悲的是,在这些芸芸的弱者之中,形同走肉者甚至是不计其数,其冷血与冷漠丝毫不亚于那些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、拉屎撒尿的人,或者说如果但凡有机会让他们成为前者,他们也会那样甚至会更过分!
那到底是什么塑造了他们?根源是什么?是谁让这个社会如此地乌烟瘴气?
逝者已逝,R.I.P
这样的小浪花转瞬即逝,但可惜的是,还会有一桩桩一幕幕如同电影一般,重现,重现,再重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