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债
生命何其重,飞身就此轻。
双双邪恶手,沾血更摇旌。
背景:网报洛阳理工大二男生刘某豪飞身一跃,结束了年轻的生命。轻生前给妈妈发了微信,内容是:“妈,他们把我的隐私发到新生群里,我走了,希望我哥哥能照顾好你。不要因为我的离开而伤心,因为不值得妈妈。”
妈妈收到后,立即电话联系,一直无法接通,待和哥哥一起到校了,人已没了,学校派老师对接,要求到宾馆谈。家属拒绝,学校领导亦不出面,拒绝“活要见人死要见尸”的正当要求,未经同意,就擅自将“学生”送到了殡仪馆。更加恶劣的是,包括保卫科在内的一群人将哥哥的脚打至轻微骨裂,妈妈也因伤心过度,在医院里抢救了一个晚上!
年轻的生命已逝,我不想批评他懦弱、没有血性,也没有这个资格,只是感到深深的惋惜,况且还是个一向优秀的学生!
但是对于泄露其隐私到新生群里的人,你到底是谁?你又泄露了怎样的隐私?你为何将别人的隐私泄露到群里?你居心何在?如今斯人已逝,你的良心可安?你是否想过你该遭受的惩罚及该负起的责任?
对于学校,这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吗?生命都不尊重,还谈什么教育?
多少具行尸走肉,就在那里游走着,游走着!
没有人的血应该白流,没有人的命应该白丧,没有人的债应当白欠,清算,又怎会不来?只是迟早而已。